天津: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要求,现就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区域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紧紧围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的办赛宗旨,聚焦“以赛保创新活动、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整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大赛遴选出我市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组织机制
本届区域赛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主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负责区域赛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宣传推广、技术保障和成果转化工作,大赛设立专家组,负责提供咨询服务、项目评审、项目提升等工作,聘请公证部门对区域赛决赛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三、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登陆“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二)赛事组成
区域赛由初审、复赛、决赛组成(详见附件1)。比赛时间8月1日至9月10日,举办地点天开高教科创园。
(三)服务机构报名。有意愿参加公益性服务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融资机构、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下报名参与大赛配套服务,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服务机构报名时间7月20日前。
四、奖项设置
区域赛决赛企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创客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区域赛组委会给予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于6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反馈服务中心。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区域的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广泛调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主题园区、产业链、各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机构广泛征集,积极推荐项目。重点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各类创客团队参赛,原则上各区推荐不少于30个。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激发参与大赛的热情。
(四)赛事参与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决赛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和公布。
(五)赛事期间,各有关单位需严格落实各类安全应急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附件:1.第九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第九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信息表
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兰天睿;
联系电话:022-23235275,187226486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