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江苏:关于开展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七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 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联 合设立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江苏与挪威 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经磋商,省科技 厅与挪威创新署现决定开展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七 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 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 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21号)总体要求,结合省科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资发〔2024〕79号 — 2 — 厅与挪威创新署磋商确定的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江苏—挪威产业 研发合作计划第七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技术领域 本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面向所有的技术及应用领域,尤其关 注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智能制造、医 疗保健等技术领域。 (二)基本条件 1.双方牵头申报单位均须为企业。根据项目需要,高校、 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业可参与项目合作。申报企业应具有项目所需 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联合研发及产业化,或通过 合作引进挪威高技术在我省进行应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须有较 高的创新性且以产业化为目的,有助于我省产业技术的突破和提 升。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 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4.项目应明确合作双方的分工及贡献,并体现双方利益的 平衡及对彼此的重要意义。 同时请见《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七轮合作项目联 合征集指南》(附件1)。 二、具体组织方式 — 3 — (一)双方合作伙伴须共同申报项目。双方牵头申报企业分 别向江苏和挪威的计划执行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挪威创新署) 申报,单方申报不予受理。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对受理的项目进 行独立评审、择优推荐,并会商确定拟共同支持的项目。 (二)江苏方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江苏方牵头 申报企业需提交《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 申报书)、《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信息表》 (Bilateral Cooperation Information Form,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 称双边合作项目信息表)及其中文翻译件(参考样式见附件3) 等材料。 2024年8月5日至9月25日17:30,江苏方牵头申报企业可登录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填报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请有 意向的企业提前做好项目对接与申报准备工作。 挪威方申报具体安排根据挪威创新署相关通知执行。 (三)如项目获得立项支持,对于江苏方牵头申报企业,省 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 算的50%。 (四)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将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 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形成具体合作项目。有需求的江苏企业请 填写《江苏企业对挪威合作需求信息表》,该表可在省跨国技术 转移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jittc.org)挪威合作专区下载。 三、有关要求 — 4 — (一)江苏方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 在职人员。项目主要境外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 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 构,不得是在境外避税地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 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 (二)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机构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 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 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 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 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 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合作单 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 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 (三)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 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次项目,同一年度同一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 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 — 5 — 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 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 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 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 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相关规 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 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境内有关审查报 批手续。 (五)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 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 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 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 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 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 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 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 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 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 6 — (六)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 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 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 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 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 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 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 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 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 抽查。 (七)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 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 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 “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 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八)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 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 — 7 — 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 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九)落实科技保密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 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 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四、材料报送 (一)实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 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 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 书请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企业登录网上平台后,选择“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国际科技合 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类别进行 在线填报,申报书采用“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项目 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与双边合作项目信息表的相关基本信息须一 致。 (二)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 评审的唯一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 报。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 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 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双边合作项目信 息表、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纸 质封面,平装订)。 — 8 — (三)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30, 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17:30前将推荐项 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4)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 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 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五、联系方式 (一)江苏方面 1.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吴三毛 (政策咨询) 电话:025-58708856 2. 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彭超 (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025-57711715,15720806866 邮箱:maggie_jittc@163.com 3.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李彬 (项目受理) 电话:025-85485926 (二)挪威方面 挪威创新署 施懃女士 电话:021-60320807 邮箱:qin.shi@innovationnorway.no 

附件:

1.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七轮合作项目联 合征集指南 

2.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信息表 (Bilateral Cooperation Information Form) 

3.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信息表 (中文翻译件参考样式)

 4.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七轮合作项目推 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1日

发布时间:2024-05-2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