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组织推荐 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要求,为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已认定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2.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3.2018年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
4.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6.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盈利。
二、遴选推荐
请各盟市工信局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要求,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和遴选推荐工作(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可优先考虑推荐)。并于5月31前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震宇,闫勇勇
联系电话:0471-6965385,0471-6944628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办公楼1804室
邮 编:010098
附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019年5月13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要求,为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已认定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2.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3.2018年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
4.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6.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盈利。
二、遴选推荐
请各盟市工信局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要求,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和遴选推荐工作(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可优先考虑推荐)。并于5月31前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震宇,闫勇勇
联系电话:0471-6965385,0471-6944628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办公楼1804室
邮 编:010098
附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