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精神,根据《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苏科技规〔2018〕3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三、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省研发型培育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附件申请材料,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核工作,对照基本条件对所属各县(市、区)、高新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3、专家评审。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情况可采取材料评审、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等形式。
4、发布名单。省科技厅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省研发型企业培育名单。
四、支持政策
1、企业自获得省研发型企业资格年度起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2、各地根据省研发型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一定奖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地方给予培育支持。
3、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4、省财政安排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填写《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1)、《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交《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附件3,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申报材料经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佐证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序简装成册(详见附件4)。
2、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信息后,将汇总表连同企业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其中,汇总表一式两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smd@jitri.org。
4、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
2、申报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在申报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3、各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各设区市科技部门在组织企业申报及审核、推荐上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申报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联系人: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孙 莹 025-83455187
江苏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张洪钢 025-57712955
附件:1、企业信用承诺书
2、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书
3、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5、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
附件1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已认真阅读了《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苏科技规[2018]3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了解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的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并做出如下承诺:
1. 本单位近三年或成立以来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完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无编报虚假信息、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核查。
3. 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1)、取消申报审核资格;2)、撤销培育资格,收回已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3)、记入不良科技信用记录,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接受相应处理;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4. 在入选江苏省研发型培育企业后,愿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度上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书
( 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所在地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九年制
填写说明
一、总体要求
1. 申请表所填数据为申请企业数据。
2. 文字叙述应清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应准确、真实、可靠。
3. 申请表中所涉科研成果及基础条件设施、平台等均为申请企业所有,所属权为其他参与或共建单位的不可列入。
4. 申请书中除了标明“近三年”,其他数据填写均指上个会计年度的数值。
5. 涉及的财务数据需与审计中介机构提供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二、企业基本情况
1. 人员情况
(1)职工总数:为企业全职职工人员数,相应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2)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全职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3)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 基础条件情况
(1)单价万元以上设备:指原价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企业包括基础软件系统等设备。
(2)办公和科研场所:专门用于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办公的场所和用房,如研发中心、研发部等。
(3)单位资产总额:包括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
三、科研成果产出
1. 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培育为省研发型企业。
3. 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培育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 技术性收入项目: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收入,收入经费以具体的到账金额为准。包括:
(1)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2. 企业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3. 研发经费支出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 衍生企业:指和申报企业具有股权关系的企业。
5. 孵化企业:由申报企业主导建设的孵化器孵化的企业,不一定具有股权关系。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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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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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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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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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类别 |
□新能源产业 □新材料产业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 □新型平板显示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 □其他 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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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获称号 |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 □瞪羚企业 □其他 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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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负责人手机 |
负责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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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联系人手机 |
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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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科技人员数 |
人 |
科技人员占 职工总数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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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职称 |
人 |
博士 学历 |
人 |
获得省级以上资助人才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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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情况 |
单价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原价总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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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 |
万元 |
单位资产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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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数量(含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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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平台清单 (列举主要的5个) |
序号 |
名称 |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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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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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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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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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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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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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成果产出
知识产权产出情况 |
近三年获得 知识产权数量(件) |
发明专利 |
其中: 国防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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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 |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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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药 |
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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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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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
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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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产出清单 (限填10项以内) |
知识产权编号 |
知识产权 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期 |
授权号 |
获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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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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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标准 情况 |
近三年 总数 (项) |
项 |
其中牵头制定标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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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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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 情况 |
近三年政府科技奖励 |
项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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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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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获荣誉情况,包括:企业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有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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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受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收入项目 |
——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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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技术开发 |
技术转让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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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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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收入总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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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与研发投入 |
企业总收入 |
万元 |
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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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总投入 |
万元 |
其中:非财政支持的研发经费总投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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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 |
% |
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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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与孵化企业情况 |
是否设立产业投资资(基)金 |
A.是 B.否 |
如有, 请列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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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企业数量 |
家 |
孵化企业数量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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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会情况 |
累计服务企业、机构数量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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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牵头设立产业创新联盟? |
A.是 B.否 |
如有,请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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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牵头成立行业协会? |
A.是 B.否 |
如有,请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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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简述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股权结构情况,核心管理团队情况,企业成立以来历年经营业绩情况,融资及发展潜力等,限1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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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结合及研发优势(包括:产学研合作平台、项目及模式等,限1000字内)
|
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成果转化成效、做法及典型案例,限1000字内)
|
附件3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度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苏科技规〔2018〕363号)的规定,如实编制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已按照《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18年度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贵公司2018年度的江苏省研发型企业收入明细表是按照《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江苏省研发型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审计意见
经审计,××(单位名称)20××年度职工总数××人,科技人员××人,高级职称××人,博士学历××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总收入××万元,其中,受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收入××万元,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研发经费总投入××万元,其中,非财政支持的研发经费总投入××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
附表:
1、××年度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年×月×日
附表1
××年度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类型 (委托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合作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起止时间 |
××年度到账金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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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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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公司盖章:
附表2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类别 |
XX年发生额度(万元) |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
|
其中:人员人工费用 |
|
直接投入费用 |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
设计费用 |
|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
|
其他费用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 |
|
研究开发费用(内、外部)小计 |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公司盖章:
附件4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1、封面
2、总目录
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1)
4、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5、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申请书(附件2)
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7、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附件3)
8、社保局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取得的知识产权、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5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汇总表
设区市科技局(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 区域 |
是否符合 基本条件 |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