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充分调动我省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标准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山西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晋标质办发〔2024〕3号),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设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个人奖不分等级,授奖人数不超过20人。
二、表彰重点
本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和个人。
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我省重大战略实施、经济社会
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质量效益的标准项目。
个人奖聚焦标准化战略实施、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化文化建设等方面,重点表彰对山西标准化事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标准项目和个人应当符合《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标准项目奖
1.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或起草人牵头起草的,2021年12月31日(含)前实施且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或相关证明材料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信息一致。
2.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个人奖
1.在我省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为我省标准化事业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个人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含)以上的个人,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2.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个人,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依法守规、注重实绩,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申报及推荐工作。
1.标准项目奖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第一起草单位,如第一起草单位为非独立法人,由第一起草单位的上级独立法人单位组织申报。
2.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取一个标准项目、一名先进个人进行申报,同一项目或个人只能报请一个推荐单位进行推荐。
3.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组织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果涉密的,应当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由所在单位或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脱密审查证明。
4.申报单位在本单位公示申报奖项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厅审查。
5.推荐单位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对申报单位近5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审查。
6.推荐名额。太原市和综改区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3个,优秀个人不超过2人;其他地市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2个,优秀个人不超过1人。
请综改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按照《山西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项目、推荐流程符合规定,并于4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2、3)、申报材料(附件4、5一式5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莉娜
联系电话:0351-3046990
电子邮箱:sxgxtjscxc@126.com
附件:1.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申报指南
2.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推荐标准项目汇总表
3.第二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推荐个人汇总表
4.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
5.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个人奖申报书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