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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星创天地的发展,根据《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新科高字〔2019〕34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自治区星创天地

二、绩效评价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流程

1.单位填报。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基于上一年度(2023年)统计数据和本年度星创天地发展实际情况,各星创天地通过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www.xjkjt.gov.cn)“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填报“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双创”基地建设-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进行单位注册(可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左下方“相关下载”位置下载培训课件,查看后再进行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申报人提交后,需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界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

2.地、州、市科技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较大的数据和材料。

3.专家评审。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绩效评价结果。星创天地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4.结果运用。自治区科技厅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2024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双创”基地建设-星创天地)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均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自治区星创天地资格。

四、材料填报

1.各自治区星创天地登录系统后,于2024年4月1日起据实填报“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申报人提交后,需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界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环节。填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21:00。

2.各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星创天地材料,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1:00。

五、有关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各星创天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2.各地、州、市科学技术局要高度重视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未填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评价资料的星创天地,评价为不合格;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评价为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记入科技信用记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 农村科技处  陶柳婷  0991-3822204

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     韦  书  0991-38267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4月2日


发布时间:2024-04-03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