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征集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全省征集财务专家,扩充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福建省居住和工作;
2.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专家推荐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税务师协会,各有关国家及省级行业协会可作为本次专家征集的推荐单位。对财务专家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高企认定工作的财务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备案表》(见附件1),上报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并加盖公章。
2.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对申报专家进行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函,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备案表》各一式一份于2024年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南区九层911室。电子文档需同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cy905@fjfhq.com。
三、注意事项
1.已征集入库的财务专家无需提交材料。
2.专家信息经省认定机构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将自动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库,省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省认定机构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财务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3.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电话:0591-87645521、83778967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汇总推荐表
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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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汇总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