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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2024年度支持省级重点专业镇建设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创中心”)建设工作,提升省级重点专业镇创新能力,根据《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2〕80号)及《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3号)等精神,现就2024年度支持省级重点专业镇建设省创中心通知如下:

一、定位使命

省创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省创中心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省创中心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具体定位和使命参见《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重点专业镇域内注册的特色产业企业牵头申请建设,或与省级重点专业镇域内注册的特色产业企业共同建设。

(二)符合《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请对照《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自查审核。

(三)同一平台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次省重点实验室或省创中心,已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平台不得重复申请领域类省创中心。

三、其他事项

(一)省创中心应强化战略导向,符合国家和我省需求,找准建设目标,凝练技术问题,设定3-5个研究方向,努力建设成为集中优势力量、代表相关领域省内最高研发水平的科研基地。中心名称和主要方向应明确和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宽或过窄。省创中心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英文字母、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不得与其他省创中心或省重点实验室名称重复或近似,不得使用企业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支持:

1.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领衔并担任主任的。

2.依托单位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的。

3.已获批其他部门或市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

4.与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省外单位共建的。

5.所属细分领域为省内空白或紧缺领域的。

(三)不能完全满足建设要求,但在某领域创新优势突出或发展急需,可按程序列为省创中心的筹建对象。

(四)2023年已立项筹建的省创中心(筹),达到省创中心建设条件后,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 推荐流程。采取网络填报与书面推荐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推荐。申请单位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请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系统使用说明),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申请程序。按照“谁主管、谁推荐”的原则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同一申请只能通过第一依托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并在其他依托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多头推荐。所有提交的相关内容须经脱密处理。

(二)材料报送。申请书在申请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采用A4纸双面下载打印,连同审签后的《申请资格审查表》、相关印证材料,经胶装、盖章后,一并报送指定地点。为减轻科研工作者负担,仅受理原件1份,评审后不予退还;请申请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留存备查工作。

(三)截止时间。省创中心实行常态化申报、分批评审立项。本年度首批网络系统集中填报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17日(以收到时间为准)。第二批网络系统集中填报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8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联系人:陈红科

联系电话:0351-4067991

(二)材料报送

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彦霖 温淑芳

联系电话:0351-7039555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49号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一层

(三)网络系统填报咨询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电话:0351-8065503、7199808


附件:

1.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3号).pdf

2.2024年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资格审查表(省级重点专业镇).wps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