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请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无须汇总,由我厅统一收集汇总。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18907686608@vip.163.com)报送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0号无线电大楼703室),我厅将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马琦,电话:65238010)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