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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通过国际合作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课题”进行支持。现就2019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全球共性挑战,针对目前尚未形成完整国际合作框架、正在对接国外合作伙伴、但有巨大成长潜力的重大科学项目,培育我市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尤其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积极承担可以在国际上引起广泛共鸣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二、支持条件

1、机构性质:在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等;

2、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3、布局领域:优先支持在空间天文、物质科学、生物与健康、地球系统与环境气候变化等领域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4、支持方向:优先培育在全球重大科学问题、技术规则、先进设施等方面能够快速凝聚国际共识,并有潜力成为提出者、制定者和倡导者的项目。特别是:

(1)依托我市已有或在建的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针对前沿科学问题,酝酿和启动前瞻性大型科学研究计划或者下一代大科学装置的预研研究;

(2)面向战略性和颠覆性的平台和技术,牵头制定全球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牵头搭建全球性的权威数据平台,能够率先抢占国际战略性科技支点的科技组织和计划;

(3)依托国际组织网络资源和国际组织机制,推动牵头或联合发起在组织框架下的科学研究项目,有效提升在组织和机制内话语权和影响力;

5、合作基础:与国外各合作方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在生效期内);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研究计划中的任务分工;

6、目标和产出:项目完成后可形成较强的国际网络规模和影响力、达成的广泛或高层级共识、吸纳多方的资源投入、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等。

三、评定程序

课题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的流程进行。

四、经费及期限

课题资金资助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

课题执行期为2年。

五、绩效管理

1、课题立项后需连续3年向市科委报送合作成果进展报告;

2、课题经费由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并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承担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及绩效跟踪等工作。

六、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依据市科委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括:

1、《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课题申请书》;

2、能够证明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相关附件材料(可能包含合作协议、获得外方政府资助的证明文件等)。

请将上述全套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27日18:00前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tong@kw.beijing.gov.cn,邮件标题格式“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课题—单位名称”。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原件请申报单位留存备用,不需交予我委。

联系人:

于彤  联系方式:座机66510933(材料受理)

杨颂  联系方式:55578003(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课题申请书》.docx

北京市科委合作处

2019年5月13日

发布时间:2019-05-14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