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全面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前期我厅已完成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征集和评选,现就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继续面向全省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以制造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为重点方向,在首批123个试点企业(链群)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荐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中小企业开展试点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挂帅出征”百强榜企业,以及有强烈意愿的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等优先。
(二)继续面向全国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导向,继续面向全国征集严选一批具备核心服务能力、成熟解决方案、相关行业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数字化服务。
二、申报流程
(一)服务商
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登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按照《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服务商)》(见附件2)注册服务商信息,填写《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请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促进中心专家委员会对服务商进行遴选,确定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及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
(二)试点企业
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按照《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企业用户)》(见附件3),填报企业信息和数字化转型需求。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通过平台对本市申报的试点企业进行审核,于12月28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线上推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筛选,确定第二批数字化转型试点的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1.省外服务商在山东应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严重失信情况。
2.服务商申报的产品(服务)应重点赋能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也可以是跨行业跨领域、通用型的“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并提供对应的典型案例。
3.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报程序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及时完成线上填报及线下材料递交,填报内容应详实、准确、全面。
联 系 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綦跃兴、甄绪峰:0531-51782698、51782699
平台支持:田 亮:13864179329 王启运:13064007722
附件:1:申报指南.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