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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3〕735号)要求,现围绕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领域,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属于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书(见附件3)。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市(州)推荐不超过1个企业的专利和案件。我们将对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中企业的专利或案件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75761852@qq.com)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黎崎均 028-86265730  

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23-12-13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