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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及要求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市经信局负责指导本辖区企业根据实际优势找准申报方向,并做好推荐工作。


(二)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工信部。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请各市经信局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档(含视频),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栏目(https://www.miit.gov.cn/jgsj/xgj/gzdt/art/2023/art_5cb3cb41a46b44f8aeeabe1d96e935ab.html)查询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金钰,电话:0551-62871713,电子邮箱:luojy@ahjxw.gov.cn,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邮编:23000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12-07 10:00